本學程徵聘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或專案教師1名

海洋觀光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徵聘專任或專案教師              公告日:民國110年11月18日

ㄧ、領域:觀光休閒、政策法規相關領域。

二、名額: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共1名。

三、擬聘日期:自民國111年2月1日或8月1日起聘任。

四、資格及課程

  1. 能以英語授課,且五年內曾於優良期刊論文發表者(甫獲學位者不在此限)。
  2. 專長領域:觀光政策、觀光法規、地方永續發展。
  3. 可開授課程:郵輪遊艇港口營運管理、觀光休閒經濟學、多目標決策分析、海洋文化概論、觀光行政與法規、海洋生態、海洋事務概論、海岸社區總體營造、海洋節慶活動管理等課程。

五、檢具資料

  1. 新聘教師個人資料表(請至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教職員(含專案工作人員及計畫人員)聘任、任用、陞遷」下載)。
  2. 新聘教師擬開課程情形表,請提供4門中英課程授課大綱(請至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教職員(含專案工作人員及計畫人員)聘任、任用、陞遷」下載填寫)。
  3. 自傳、未來五年的研究方向、履歷表(含相片、姓名、出生年月、通訊處、聯絡電話、E-mail信箱、重要學經歷、專長學科)。
  4. 現有教育部審定之各職級教師證書之影本;但無者免附。
  5. 博士及碩士學位證書、論文封面、中英文摘要及目錄;大學(含)以上歷年修業成績證明(持國外學歷者: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6. 請提供具備英語教學能力之具體證明;以茲證明英語授課教學能力。
  7. 三篇代表著作全文,及五年內著作目錄(請註記SSCI/SCI/TSSCI/EI或其他論文);以茲證明期刊論文發表能力。
  8. 五年內有關科技部、教育部、海委會,或跨國合作或民間產學之研究計畫;以茲證明研究計畫執行能力。
  9. 以上資料請提供紙本及電子檔,以便彙整;所有應徵申請資料或文件,恕不退還。

六、遴選方式

通過初選者,將另行通知面談;面談時以英語公開演講、試教或類似方式進行。

七、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1. 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觀光管理學程辦公室收」,請註明「應徵教師」。
  2. 聯絡:海洋觀光管理學程辦公室蔡佩吟助理;電話(02) 2462-2192轉3502;電子檔案請寄至E-mail: cpy4@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