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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獎學金

名稱

獎勵系別

名額

每位金額

申請資格

繳交證件

備註

有妙

獎學金

海洋觀光管理學程之學生

1名

5,000

1. 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

3. 曾擔任班級幹部並經班級導師推薦者。

1. 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並列印出申請書。

2. 前學期成績單。

3.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請至觀光系辦申請

同學申請獎學金需先至「新版教學務系統」中「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動作、列印申請表

,併同相關文件於申請截止日前送至「備註」項列地點提出申請。

 

獎學金

名稱

獎勵系別

名額

每位金額

申請資格

繳交證件

備註

建華海運獎學金

海洋觀光管理學程之學生

1名

每名20,000元

一、本校海運暨管理學院之大學部日間學制及進修學制3、4年級以及研究所學生,畢業後有意從事海運產業或船員工作者,且同意於畢業後接受海運暨管理學院之就業調查。

二、成績優秀: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依申請者在校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就讀研究所一年級上學期新生不得申請)。

三、家境清寒:
家境清寒,符合本校清寒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者,依該辦法計算積分高低排序錄取。

三、籃球校隊隊員,依申請者在校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籃球隊員獎學金領取資格必須是籃球校隊隊員,且在前一年參加過全國性比賽,並提供參賽球員登錄名冊內頁影本。)

四、以上各獎項申請者前學期成績須在班上排名前百分之四十。

五、清寒及籃球校隊成員優先。

一、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並列印出申請書。

二、建華海運公司獎學金申請書。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1112學期學期成績單(務必檢附班排名百分比)(大一新生持高中成績單研一新生持大學部)。

五、檢具申請資格【家境清寒】各類有效證明文件。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需檢附111年度全戶(同住所有人)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可於各地稅捐稽徵處或國稅局申請)。(申請【成績優秀】者得免附清寒證明)

依生輔組公告日期,備齊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本獎學金如有舉辦頒獎儀式,獲獎者務必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未能出席者,可委託代理人出席受獎,

否則予以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取之所有獎勵。

欲申請者請先至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申請動作(「新版教學務系統」「線上操作說明)。

之後再將相關文件送至備註欄中註明之單位申請。

同學在申請獎學金或執行工讀前,請務必在「教務系統」中「學生基本資料維護」維護個人金融帳戶

資料(郵局:局號7碼、帳號7碼,共計14碼),俾利獲獎時進行匯款。如未登打正確,將會影響匯款作業。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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